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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准备中进一步抓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9-09-16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滨学组办[2009]12号

各街道党工委:
    根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要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调整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实施意见》(滨组[2009]20号)要求,在前阶段基本完成行政村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班子配备和建章立制等各项后续工作,撤村建居社区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尚未完成的要抓紧完成。要借鉴上城区南星街道、拱墅区小河街道在企业退休人员自管小组建立党支部工作的经验做法,充分运用试点工作经验,切实抓好社区企业退休人员自管小组建立党支部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的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

   二、积极推进党员服务中心建设。确保街道党员服务中心建设进度,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在此基础上,结合现有党组织活动阵地、村(社区)办公场所、便民服务网络、文体活动中心等场地,积极推进在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中心村、社区、工业园区等建设党员服务中心工作。要采取挂靠、联建、共建等形式,发挥各级党员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场所、党建活动室、老年活动室等的作用,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场地管理,切实保障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场所。

   三、全面建立“片组户”民情联系制度。学习借鉴江干区工作经验,全面建立以村和社区“两委”干部为片长,村属支部、楼道支部为基础,全体党员为骨干,覆盖全体村民和居民的“片组户”民情联系制度。通过健全民情收集、分析、解决、反馈、通报等制度,强化对民情信息的动态管理,实现民情联系无遗漏、村务管理无盲点、为民服务无缝隙。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解决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积极研究推行党员干部“办事档案”制度。按照市里要求,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要在街道和村(社区)推行党员干部“办事档案”制度。通过记录党员干部受理社情民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以及群众的评价等,转变干部作风,提高为民办事的水平,促进村级事务规范管理;通过发挥“办事档案”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作用,营造党员干部专心谋事,争做实事的氛围。各街道要就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办事档案”制度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在第三批活动中建立和推行该项制度作好准备。

   五、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各街道党工委要高度重视上述各项工作,并将其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撤村建居社区党组织设置调整、社区企业退管小组建支部、建立“片组户”民情联系制度等工作,原则上都要在8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请于9月1日前报区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并就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办事档案”制度提出设想和建议。

附:
1、中共江干区委组织部关于推广“片组户” 民情联系制度的实施意见;
2、中共杭州市南星街道党工委关于在企业退休人员自管小组建立党支部的工作方案;
3、中共杭州市小河街道党工委关于在企业退休人员自管小组建立党支部的工作方案。

来源:楼宇党建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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