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为了实现实体市场和网络市场成交额各达到2万亿元的总目标,浙江省工商局最新出台了《关于促进网络市场快速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便捷市场准入、健全网络市场维权机制、培育网络广告产业,规范网络广告经营行为等方面给予支持。
《意见》明确,将支持企业名称体现网络经济特征。鼓励网络市场主体名称体现行业特点,允许使用“电子商务”或表明其行业特点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在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电子商务企业可以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商号)。
与此同时,还鼓励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申报无区域企业名称。取冠“浙江”字样的电子商务企业,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可以分期出资。电子商务企业组建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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