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是民族精神的核心
2005-10-28
在历史的长河中,中华民族经过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共同的社会实践,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这一民族精神就是由中华民族诸多的优秀品质围绕着爱国主义的核心构成的整体性范畴,是为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接受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的总和。在当今世界,民族精神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重要尺度,也是维护一个民族稳定和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柱。
在中华民族走向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过程中,很早就产生了维护民族团结、推进大一统民族国家的力量,懂得了只有调节好各族人民之间的关系,才能形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尚书·尧典》说:“曰若稽古。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於变时雍。”这里,俊德即美德,“克明俊德”是指彰显睦邻善人、推进民族一统的美德。中华儿女的这样一种自然朴素的精神追求,经过博大精深的民族道德文化的积淀而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这是一种自觉的民族意识和民族心理,是推动中华民族沿着统一多民族国家方向发展的精神支柱。众所周知,自秦朝建立统一中央集权制国家以来,分裂是暂时的,统一是必然的。中华民族有着延续五千年而没有中断的历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代代相传是其中极为重要的原因。
爱国主义传统深深地融入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民族性格和民族气概,成为各族人民风雨同舟、自强不息的强大精神支柱。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抵御外来侵略和推动社会进步中,爱国主义不仅发挥了重大作用,而且形成了把国家和民族利益放在至高无上地位的传统美德。无数仁人志士以“天下之本为国”,“以国家之务为己任”,“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正是这些光荣传统和美德的不断发扬光大,成了激励亿万人民和无数英雄豪杰为祖国和民族的生存发展前赴后继、奋斗不息的强大精神力量。所以,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之本。千百年来,这种民族精神既塑造着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品格和道德风貌,也深深地印刻在中国人民的民族意识中,成为一种基本的道德规范和道德精神,为维护祖国统一和增进民族团结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作为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具体内涵。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本质上是一致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这是对我国现阶段爱国主义特征最精辟的概括。江泽民同志指出: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胡锦涛同志把“如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中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回答的重大课题之一。
爱国主义永远是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的共同基础。我们要努力把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引导和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来,引导和凝聚到为祖国的统一、繁荣和富强作贡献上来,引导和凝聚到从国际竞争的高度深刻认识增强综合国力的紧迫性上来,努力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让这种既承接历史和传统又与时俱进的伟大的民族精神,成为新世纪振奋和凝聚全民族的强大力量,成为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动力,激励我们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来源:楼宇党建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