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制度创新
2005-10-28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自主增长机制在增强,但一些矛盾和问题,如经济高速增长和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居民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失业和贫困问题,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等,也日益暴露出来。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必然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推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制度创新。为走文明发展道路提供制度保障和动力源泉
合理的制度安排是走文明发展道路的重要保障。我国现阶段的制度创新在很大程度上仍必须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推动制度创新是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能。要推动整个社会走上文明发展道路,政府必须转变发展观,破除不合理的非正式制度对于建立有效率的正式制度的约束,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形成健全的、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因此,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本身就包含了有利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制度才是有生命力的制度的涵义,反映了我国必须加快制度创新的内在要求。
制度创新分为正式制度创新和非正式制度创新。正式制度创新是对规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秩序的规则及其具体操作规则,包括成文法、习惯法和自愿性契约等的创新。非正式制度创新是指一个民族的基本价值观念,如伦理规范、道德观念、思维方式、人际交往方式、风俗习惯等的创新,以及对作为一种社会信念体系的意识形态的创新。正式制度创新与非正式制度创新是不可分割、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相互补充的。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制度创新,必须同时关注二者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作用,不可偏废。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通过制度创新走上文明发展道路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制度创新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协调发展的过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我国改革正在由以“破旧”为主转向以“立新”为主。应正确处理正式制度创新和非正式制度创新的关系,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的正式制度架构,为市场经济提供一个既有严格规范、又有充分自由空间的正式制度框架,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还应对伦理规范、道德观念、思维方式、人际交往方式、风俗习惯等非正式制度进行积极调控和引导,为正式制度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减少正式制度创新的摩擦和阻力,降低正式制度创新的成本,从而为我国社会走上文明发展道路提供制度保障和动力源泉。
按照统筹兼顾的要求推进制度创新
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五个坚持”,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推动制度创新的基本原则,也是推动我国走文明发展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保障。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难点不在城市而在农村。深化改革,推进制度创新,需要更多地关注“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如改革户籍制度等维系城乡分割的制度安排;因地制宜地加快小城镇建设;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等。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难点不在东部而在西部特别是西部经济落后地区。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关键在于积极推动西部地区的制度创新,既包括行政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现代企业制度、人才机制、技术引进和开发体制等正式制度的创新,也包括树立科学发展观、培养竞争和进取精神等非正式制度的创新。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着力解决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学习是制度创新的重要途径,建设学习型社会是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础环节。应大力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战略,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本投资;加强公共卫生建设,保障人民身心健康;改善科技研发体系,大力构建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体系。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应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健全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制度体系。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应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我国的经济发展不能脱离外部世界,制度创新离不开开放的环境。一方面,要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开放水平,建立开放型经济和社会;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订和完善,使之符合我国的实际和利益。通过双向互动,不断与外界进行信息、能量和物质交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来源:楼宇党建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