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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组织部人员分工

2006-07-26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02]33号),设置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组织部、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分别简称党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党工委)。党委组织部是区党工委、区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职能部门。区直机关党工委是区党工委、区委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

  根据滨江区组织部机构职能,党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党工委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部(委)领导综合协调部(委)机关日常工作;参与有关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办理以部(委)名义上报下发重要文件的核稿、送审;负责调研、信息和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组工信息的编印及分发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保卫保密、机要档案、文书文印、计算机管理工作;承担部务会议和部长办公会议的通知和记录;承办属于办公室处理的来信来访和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管理本部(委)印鉴,按规定承办工作介绍信;管理本部(委)办公经费、财产;负责公务接待、后勤服务工作。

  (二)组织科

  负责指导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调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全区党员管理、发展、党费的收缴以及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协同党委宣传部规划、指导党员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企业、社区、社团等党建工作;参与做好区党代会的有关组织工作,检查指导镇党委和基层党组织按期召开党代会和党员大会;指导全区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工作;对镇及区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检查指导;负责承办组织部受理的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管理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党组织、党员的年报统计;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办理区直机关党组织设立、撤销或改变领导关系的审批工作。

  (三)干部科

  承办对区党工委、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和年度考核工作,向部务会议提出干部调配方案;承办市委管理干部和区党工委、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退休、工资待遇的呈报、审批手续及双管干部任免征求意见的函复工作;负责区党工委、区委管理的干部调配工作;协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事项,起草或参与制定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文件和文稿;负责协调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调控管理;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意见,并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承办有关区党代会、人代会的组织工作和选举工作;负责研究指导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建设;负责全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群众团体参照公务员制度的管理工作,指导法院、检察院机关按《法官法》、《检察官法》进行管理;调查了解全区科技知识分子工作,参与制定知识分子政策和中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规划,并检查执行情况;承办军队团职转业干部安置的有关工作;指导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承办由本部安排的干部挂职具体工作;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干部年报统计和干部信息呈报工作;负责全区组织史编纂和续编工作。

  (四)干部监督科

  负责对区管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参与干部监督制度的研究和制定;对下级机关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同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搞好干部监督信息的收集、综合和利用;负责对有关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和其它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负责干部的信访工作,接受群众对干部作风的投诉、公示对象问题的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政审的有关审批工作,管理和指导离休干部、区管退休干部工作,对离(退)休老干部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人员编制

  党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党工委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组织部部长1名(编制单列)、副部长2名(含区直机关党工委领导职数);科级领导职数4名。

来源:楼宇党建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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