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办事大厅党群窗口联系电话:0571-88217866 西湖区文三路199号高新管委会3楼2号窗口 支部工作相关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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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窗口受理事项的主要事项有12项:
(一)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所需材料:
1、原党组织开具的有效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基本信息表一式两份(转入用)。
(二)因公出国(境)政审。所需材料:
1、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市政府出国任务批件(一份);
3、初次出国人员携带本人档案;
4、政审批件有效期内再次出国人员,只要带上有效政审批件复印件和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盖上单位公章)即可。
(三)企业申请建立党组织审批。所需材料:
1、申请成立党组织请示;
2、新建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3、申请建立党组织登记表;
4、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情况表;
5、党员花名册(预备党员须注明)。
(四)新党员发展审批。所需材料:
1、审批表;
2、 入党申请书;
3、 考察登记表;
4、 入党志愿书(签名、盖章、照片齐全,支部表决情况必须填写完整);
5、 2篇以上思想汇报材料;
6、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
7、 政审(函调)情况;
8、 公示情况登记表。
(五)预备党员转正审批。所需材料:
1、审批表;
2、 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召开时间超过预备期满3个月的要有情况说明,支部大会表决情况要填写完整);
3、 转正申请;
4、 一篇以上思想汇报材料(预备期内);
5、 公示情况登记表;
6、 群众座谈会记录;
7、 企业行政意见。
(六)支委会换届和支部书记、委员改选审批。所需材料:
1、书面报告;
2、 换届或改选后的支委会成员基本情况表。
(七)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所需材料:
1、党员交纳党费情况明细表;
2、 党费收缴情况报告单。
(八)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所需材料:
1、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报批表一式两份。
(九)新党员发展谈话。所需材料:与新党员发展审批所需材料同。
(十)咨询服务。
(十一)企业支部有关文件资料发放。
(十二)党员政审情况证明。以上事项可以通过党群工作窗口办事与企业党工委取得经常性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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