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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双品牌”示范点培育单位联系指导和服务的通知

2010-08-30

区企党[2010]53号

关于对“双品牌”示范点培育单位工作强联系、指导和服务的通知

各“双品牌”示范点培育单位党组织:
    为促进我区发展强、党建强“双品牌”示范点建设,结合上级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决定以专人联系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双品牌”示范点培育单位工作的联系、指导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任务分工
    区企业党工委组成人员、区企业党工委办公室成员分工负责、各示范点培育单位相应指导员配合(详见附件),对示范点培育单位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服务。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关于扎实推进发展强、党建强“双品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区组[2010]26号)精神,认真落实“五句话”总体要求、“五个好”基本条件、“五个有”创建任务,指导帮助示范点培育单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在本月底前,完成对培育点的发展、党建情况的摸底调研,了解掌握培育点基本信息;根据培育对象的实际,提出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和本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创建目标。
    2、10月底前,完成党组织设置调整、党员活动室阵地改造提升相关工作。按照党员人数在80名以上建党委、30名以上建党总支的要求,抓好示范点培育单位本级及其下属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班子选配工作;示范点培育单位都要有一个规范、宽敞、明亮、富有特色的党员活动室,党委建制的活动室面积原则上在100平方米以上,活动室内要做到党的基本知识上墙、本单位组织制度上墙、创先争优规划上墙、党员形象上墙、党建工作动态上墙,既具有浓厚的党建氛围,又具有本单位个性特点。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网络阵地,实现党建工作的信息化。
    3、今年底前,做好工作机制的健全完善、工作载体的丰富创新、党建经验的提炼总结和工作成果的有形展示等工作。要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评议员、党员绩效考核等制度为重点,积极探索创新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党建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形成一套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党建工作制度。要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承诺践诺评诺、创建“先锋岗”“示范岗”“责任区”等多种形式的载体活动,为党员展示先进性搭建平台,切实增强党员形象的显著度和党建工作的影响力。要及时总结提炼本单位党建工作经验,形成一个内容丰富、观点鲜明、经验实在、事例生动、特色鲜明、可信可学的党建经验材料;设计制作一本“双强”成果展示画册,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反映本单位在发展和党建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有条件的单位,可将发展、党建工作情况制作成音像宣传片,为其他基层党组织争创先进提供生动样板。
    4、明年开始,要把工作精力集中到示范点建设成果的巩固和深化上来。要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培育单位在推进发展、加强党建方面的特色做法和工作经验,努力把点上经验转化为面上做法,把点上创造转化为面上成果。要通过强化舆论引导,树立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努力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区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有关要求
    1、加强联系指导。区企业党工委组成人员、区企业党工委办公室成员要会同党建工作指导员,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帮助完善创建工作方案和具体计划,细化目标措施和方法步骤,增强计划的科学性、操作性和可行性;同时,要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制定落实加快示范点创建工作对策措施,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督促示范单位党组织按计划抓好工作落实。
    2、扎实推进创建。各示范点培育单位党组织要把开展“双品牌”示范点创建工作作为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的有利契机来抓,积极争取行政的必要支持,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分工合作、齐抓共管,选配必要的工作力量,形成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要认真对照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条件和具体任务,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具体计划。要建立上下配合、联动互动的工作机制,及时将计划方案、进展情况、做法经验和意见建议报区企业党工委组成人员、区企业党工委办公室成员以及党建工作指导员,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各单位有关情况请及时送区企业党工委办公室(马继红、季斌凯,电话:87702043)。

附:区企业党工委联系“双品牌”示范点培育单位任务分配表

来源:楼宇党建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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