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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通知

2010-11-01

各街道党工委,区级机关各单位、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8月31日,中央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召开了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议,对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形成齐争共创的良好局面,带动全社会创先争优作出部署。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现就推进我区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是全党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是党员带群众、党内带党外,以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带动全社会创先争优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工青妇组织自身建设、推动群团工作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要充分认识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重要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周密安排、工作上狠抓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推动创先争优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二、突出服务重点。要牢牢把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和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的要求,深化“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和“联百乡结千村帮万户”活动,开展劳动竞赛、技能比武、青年创业、“双学双比”等岗位成才、岗位奉献主题实践,激励基层群团组织和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在保证本单位中心任务中创先争优,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创先争优,在做好日常工作中创先争优,在提高自身素质中创先争优,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动力和保证。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切实维护职工、青年、妇女的合法权益,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谋实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示范带动。要按照“龙头、领跑、示范”的要求,积极开展群团组织示范点创建活动,在各行业各领域培育一批发展强、党建强,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成效好的示范点,树立一批工青妇组织创先争优的典型。要整合提升区总工会“春风行动”、“新杭州人文化家园”,团区委“青年志愿者服务”、“大学生创业联盟”,市妇联“姐妹帮扶工程”、“低碳家庭创建”等特色工作,努力形成具有群团特色、群众欢迎、社会影响力更大的品牌亮点,以点带面推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全面深入开展。

    四、建立共建机制。要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把工青妇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做到组织共建、阵地共建、队伍共建,形成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要发挥党建的带动作用,推进群团组织建设,探索在“两新”组织、商务圈、楼宇群、文创园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等新领域建立健全工青妇组织,加强工青妇组织的班子、阵地、活动、制度、保障的规范化建设,把群团组织和群建工作延伸到基层各个领域,不断扩大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五、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党组)要把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纳入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的重要内容,明确要求,统一谋划,共同推进。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支持工青妇组织搞好创先争优活动,形成齐抓共建、齐争共创的工作格局。各级工青妇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建立基层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督促检查,加强分类指导。工青妇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要带头公开承诺,立足本职创先进、争优秀,组织和带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创先争优,扩大活动成果。要及时总结宣传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好做法、新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党委的要求,分别制定了本系统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高总工党组[2010]1号、团委[2010]45号、高新(滨)妇党[2010]5号),请各群团组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共同推进“硅谷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9月16日

来源:楼宇党建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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