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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创争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1-01-10
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点评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方式,民主评议党员是促进党员承诺践诺、创先争优的有效载体。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创先办〔201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领导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领导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意识和党员的先锋模范意识,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创先进、争优秀。
 
    二、领导点评的要求
    1、落实点评责任
    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区县(市)党委、县以上机关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单位和联系点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要努力做到每名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
    2、明确点评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重点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建带群建创先争优等情况进行点评。对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
    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重点围绕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开展公开承诺、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点评。
    3、创新点评方式
    各地各单位要着眼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领导点评。主要可采取以下方式:
    (1)结合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开展点评。区、县(市)党委书记在听取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特别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述职后,对其工作作出点评。
    (2)结合参加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点评。上级党组织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在参加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时,对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3)结合到基层调研指导开展点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调查研究、到基层指导工作、走访慰问时,结合实际情况,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4)结合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开展点评。各级党组织负责人通过面对面个别交流等方式,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员进行点评。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差距的单位和薄弱环节,也可专门约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提高。
    (5)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开展点评。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可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合并开展。具体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进行。
    4、确保点评质量
    点评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详细掌握情况,对点评对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点评要实事求是、言之有物,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积极探索对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及流动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的有效办法,确保点评质量。充分运用点评结果,注意通过点评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帮助基层提出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使点评的过程成为鼓舞士气、推动创先争优的过程。
 
    三、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评议前,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计划、时间、要求,并搞好动员。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就创先争优活动以来个人在思想、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创先进、争优秀、作表率的情况,特别是开展承诺践诺的情况,认真撰写总结材料。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评议按以下步骤进行:
    1、党员自述。由党员进行自我总结,重点就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承诺践诺的情况作出汇报,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2、党内党外议。根据党员个人自述情况,组织党员就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表现,相互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可吸收一定数量群众代表参加,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机关党支部可吸收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农村党支部可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参加;社区党支部可吸收部分居民代表参加,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可吸收部分职工代表参加。
    3、支部书记点评。党支部书记要对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肯定党员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4、组织审定。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对每名党员创先争优的表现给出认定,形成组织意见,向党员本人反馈。
    民主评议结束后,要做好表彰激励工作。对履行创先争优承诺好、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批准,可授予优秀党员称号。支部要将党员的先进事迹,积极向上级党组织申报推荐,参与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对不合格党员,要帮助其认清问题,妥善做好组织处置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把开展领导点评、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年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任务,作为有计划有节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既要带头深入基层单位开展点评,又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开展领导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指导,做到一级点评一级,层层抓好落实。点评要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年度总结考核、党建工作述职和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走访等有机结合,不要增加基层负担。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适当方式,对开展领导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整个领导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1年春节前完成。各区、县(市)和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农办、市旅委、市建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杭州经济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要及时掌握本地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于2011年1月15日、2月15日前,分别填报一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5253225、85253223(传真)
    电子邮箱:85253225@163.com
附件:1、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
      2、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创先办〔2010〕7号)
      3、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创先发〔2010〕25号)
 中共杭州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12月22日
 

来源:楼宇党建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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