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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先进评选做好2011年度党内“双评”工作的通知

2012-06-05

关于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先进评选
做好2011年度党内“双评”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党组织:

    2010年4月中央部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各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硅谷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特别是今年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以来,各企业党组织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着眼整改提升,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涌现出了一批整改提高、晋位升级的突出典型。为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和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创先争优,为打造创新创业新天堂、建设幸福和谐新滨江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按照区党委有关开展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的工作要求,区企业党工委决定,把2011年度的党内“双评”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先进评选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在今年“七一”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个人;同时,为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际成效,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今年以来在整改晋位中取得明显成绩的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先进评选,2011年度的“双评”工作的主要以《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党员的八项义务和创先争优活动中“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为依据,联系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进行。
    (一)评选一批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积极分子)、先进党务工作者。具体标准如下:
    1、先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点突出、工作扎实、推进有力;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带领创先争优;设计贴近实际、务实管用活动载体,党员群众的争创热情有效激发;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制度健全、保障有力、业绩突出;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广大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创先争优的满意度高。
    2、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积极分子):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刻苦学习,勤奋工作,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做出了显著的工作业绩;牢记党的宗旨,心系群众,作风优良,带头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带动身边群众创先争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受到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先进党务工作者:模范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强的党性;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创造性地推进企业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认真组织、带头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二)评选一批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整改工作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具体条件是:
按照《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区企党[2012]14号)要求,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实现了“四个有”,即有问题分析、有整改计划、有落实举措、有突出成效”。

    二、评选办法

    采取至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推荐产生一批由区企业党工委表彰的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分子、先进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基层党组织推荐自荐的基础上(参加自荐的党组织应成立1年以上),由区企业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各党组织推荐党员积极分子(党员组织关系应在本单位党组织)按照党委一般不超过4名(党员数100人以下的2名)、党总支不超过2名(党员数50人以下的1名)、党支部1名的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先进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为本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支部建制的可推荐1名,党委、总支建制的可增加所属支部班子成员1名,已被推荐为党员积极分子的一般不重复推荐为先进党务工作者。无合适对象的,也可以不作推荐。
    结合区党委对这次评选工作的要求,由区企业党工委推荐上报一批拟由区党委表彰的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初步名单(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在各企业党组织上报的党员积极分子和先进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中产生。曾被授予区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这次不重复推荐;建党90周年受到区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这次也不再推荐)。推荐为区党委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不重复推荐区企业党工委表彰。
    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分类定级和整改落实等工作开展情况(附件8),在各层级基层党组织中评出一批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整改提升典型,由区企业党工委授予“创先晋位之星”,以资鼓励。

    三、主要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
    对照“五个好”、“五带头”目标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要求,对本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好工作计划。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基层组织建设整改提升要求,进一步明确本单位下步创先争优工作重点和这次“双评”工作要求。
    (二)自查测评阶段
    1、征求意见。要通过多种形式,多方面多渠道收集对党支部和每名党员开展承诺、践诺情况以及党组织整改提升工作方面的意见。党组织要把对党员的意见反馈给党员本人。党员个人应主动找其他党员谈心,征求周围群众的意见。
    2、分析点评。党员要认真查找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进一步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党支部要搞好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汇报党组织工作情况,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以邀请党建工作指导员、评议员等参与的形式,对支部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作用情况进行点评。[NextPage]
    3、民主评议。按照这次“双评”工作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和企业党建工作评议员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委(总支)下属支部以及每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支部委员会或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本支部和每名党员的评议结果。党组织的评议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标准为基本内容,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基本达标”、“未达标”四类(具体标准参考附件1),有“一票否决”事项的,即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企业出现因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导致群体性事件的,企业有信贷、工商、税收等方面不良纪录,不能评为“优秀”党支部。党员的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不合格党员的评议标准参照附件2)。党委、总支的总体评价类别在综合所属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确定。
    (三)表彰、处置阶段。
    在区党委表彰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础上,区企业党工委将进一步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积极分子和先进党务工作者。在向区企业党工委推荐表彰部分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同时,各企业党组织也应在“七一”前后通过召开会议或组织开展活动等形式表彰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同时结合实际,举行新党员宣誓仪式,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意识,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被评为“未达标”类党支部的企业党组织,要提出改进措施,明确时限认真整改。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四)总结提高阶段
    这次“双评”工作结束后,各企业党组织要及时进行总结,要将评议结果向企业行政领导和企业党建工作评议员通报,被评为“未达标”类的党支部和确定限期改正的党员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接受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民主监督。
    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要以此次“双评”为契机,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知晓率,扩大党员的参与面,进一步扎实推动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和晋位升级工作。一是制定好一个整改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并对整改任务进行逐项分解和落实;二是要做好一项公示,将分类定级结果、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员等情况上墙公示,自觉接受党员和干部群众监督;三是要建立一个整改落实工作台帐,实行项目化推进和挂牌销号,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党组织要把开展这次党内“双评”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区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加强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2、严密组织实施。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工作,认真组织党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加大工作力度,对党员逐个进行民主评议,切忌搞形式、走过场。对不合格党员的定格和处置,既要贯彻从严治党原则,严格按照《党章》有关规定,不搞姑息迁就;又要把握好政策界限,立足于教育转化,做好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
    3、认真上报结果。6月10日前,上报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积极分子、先进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审批表(附件5至7);6月15日前,上报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不合格党员情况(附件4)、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整改提升工作情况表(附件8)。以上各材料,请及时提交相应的企业党建指导员进行审核后,由各指导员集中报送区企业党工委办公室(也可报指导员时,同步以电子版本形式报区企工办)。有关表格内容务求准确、完整,其中推荐上报先进典型的“主要事迹”栏要求内容详实、文字精练,字数在2000字左右(具体详见附件9)。

提供下载:文件及表格

         中共杭州高新区(滨江区)企业工作委员会
              2012年6月5日

来源:楼宇党建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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