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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指标”“浙A区域号牌”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1-01-22

  (原标题:“区域指标”“浙A区域号牌”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童江平/整理)

  从3月1日起,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及相关配套措施将正式实施,相较于1月5日的征求意见稿,在优化区域号牌过渡期措施,错峰限行范围和时段等方面都有优化完善:

  ■优化区域号牌过渡期措施 明确将2021年1月5日(不含)前已有登记在本市以外的小客车转入条件,由“登记在本人名下”调整为“个人及其配偶名下”。同时延长部分小客车指标有效期。考虑到2021年3月1日政策实施前还有部分增量、更新指标将要到期,出于便民考虑明确“对有效期截止时间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至2021年9月1日之间的小客车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指标有效期统一调整至2021年9月1日。”

  ■错峰出行方案得以完善 调整“浙A区域号牌”“非浙A号牌”车辆的出行范围及时段。减少“错峰出行”圈层,缩小“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和“非浙A号牌”小客车错峰范围。缩短快速路错峰时间,由8个小时调整为6个小时,放开部分“浙A区域号牌”通勤通道,如:紫之隧道、之江大桥。急事通措施征求意见方案不变,仍是外省号牌12次,省内“非浙A”24次。

  ■优化公交配套方案 结合地铁线网变化和错峰出行政策调整,进一步优化公交配套,并与区域号牌政策同步向社会公布公交配套优化方案,近期拟开通20条地铁接驳线,7条公交快线。同时,鼓励市民定制公交专线,提升公交精准服务水平,最大程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相关政策问答

  问:区域指标有效期为多久?

  答:区域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但不影响后续继续申请的资格。

  问:对目前杭州市民已经拥有的外地号牌车辆有什么过渡性政策吗?

  答:目前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符合条件的杭州市民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的外地车可以转入,并在申报后按“浙A区域号牌”进行通行管理,即:

  凡个人及其配偶名下于2021年1月5日前已有登记在本市以外的小客车的,凭本人持有的有效小客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或区域指标,均可于2022年3月1日(不含)前依法办理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车辆未完成迁入手续的,通过公安交警部门指定方式进行申报、认定后,2022年3月1日(不含)前按照“浙A区域号牌”车辆错峰出行规则通行。

  此外为了方便群众,同时缓解新政实施后集中上牌的压力,经市政府同意,文件中明确:“对有效期截止时间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至2021年9月1日之间的小客车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指标有效期统一调整至2021年9月1日。”

  问:“区域指标”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具体有哪些操作要求?

  答:“区域指标”申请的功能模块计划是在2021年3月1日零时(文件正式实施之日)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市民届时可以在线办理指标申请业务。申请人只需按系统提示登录并填写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打印指标。

  相应办事指南和操作演示将在政策实施前及时发布。

  问:除了在线办理之外,还有什么途径可以办理“区域指标”申请?

  答:除了网上申请外,政策正式实施时,全市8个小客车调控服务窗口也可以办理各类指标申请业务。此外,市调控办在全市范围内约40家汽车4S店,开通了小客车指标申请的便捷办理点,以便群众享受一站式服务。

  问:本市以外登记的小客车可否转入?

  答:对于省外非国6排放标准小客车,转入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2021年1月5日(不含)前已登记在本人或配偶名下;二是本人持有小客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或区域指标,需在2022年3月1日(不含)前依法办理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手续。

  对于省外国六排放标准和省内其他地区小客车,仅需满足持有小客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或区域指标即可办理转入。

  问:“浙A区域号牌”什么时候可以预约、办理?具体有哪些操作要求?

  答:“浙A区域号牌”业务办理预约、过渡期申请的功能模块计划在2021年3月1日0时(文件正式实施之日)同步上线,具体预约途径、办理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政策正式实施前将另行发布。

  关于“区域指标”业务办理

  2021年3月1日0时起,市民可通过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区域指标”申请业务。届时,只需按系统提示登录并填写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可直接打印指标。

  除网上申请外,政策正式实施后全市8个小客车调控服务窗口均可办理各类指标申请业务。此外,市调控办在全市范围内部分汽车4S店开通了小客车指标申请便捷办理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

  关于“浙A区域号牌”业务办理

  “浙A区域号牌”上牌业务办理预约、过渡期申请将于2021年3月1日0时同步上线,具体预约途径、办理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政策正式实施前将另行发布。

  关于“浙A号牌”“浙A区域号牌”

  “非浙A号牌”小客车错峰出行范围和时段

  正式发布的“错峰出行”调整措施中,“浙A号牌”小客车错峰出行措施不变,“浙A区域号牌”“非浙A号牌”小客车缩小错峰范围、缩短错峰时段。

  错峰出行措施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虑到实施后市民出行习惯有一段适应期,公安交警部门将设置执法过渡期,即5月1日前对“非浙A号牌”小客车在调整的区域道路内违反错峰出行规定的暂不处罚,作教育提醒;5月1日起,按错峰出行相关规定进行执法管理。措施实施后,将对接各导航平台把本次错峰出行纳入导航提醒,并在边界道路设置错峰出行标志。

  关于“急事通”便民措施的调整

  为方便市外群众来杭办事需要,结合“浙A区域号牌”设置和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出行”调整,杭州对“急事通”措施进行相应调整,并于3月1日起正式实行。

  其中,外省号牌(“非浙号牌”)小客车,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12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本省“非浙A号牌”小客车,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24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

  市民可按规定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申请“急事通”。

  关于外地车迁入本市设置的调整

  目前设置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符合条件的杭州市民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的外地车可以转入,并在申报后按“浙A区域号牌”进行通行管理。

  凡个人及其配偶名下于2021年1月5日前,已有登记在本市以外的小客车的,凭本人持有的有效小客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或区域指标,均可于2022年3月1日(不含)前依法办理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车辆未完成迁入手续的,通过公安交警部门指定方式进行申报、认定后,2022年3月1日(不含)前按照“浙A区域号牌”车辆错峰出行规则通行。

  此外,为了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对有效期截止时间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至2021年9月1日之间的小客车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指标有效期统一调整至2021年9月1日。”

来源:余杭晨报 责编: 

关键字 : 区域指标,浙A区域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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