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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小微企业如何发展?浙江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

2021-04-27

    (原标题:未来三年小微企业如何发展?浙江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 记者:何颖 通讯员:洪逸君/文)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了《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未来三年,将从打造发展优势、构建资源要素供给新体系、优化营商环境三方面提升小微企业竞争力,保障其生产经营要素。

    民营经济、小微企业是浙江最大特色、最大资源和最大优势。2015年-2020年,浙江滚动实施两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成功助力小微企业质效提升、健康发展。

    记者注意到,在新的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中,浙江提出到2023年底,累计新增小微企业60万家以上,其中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18万家以上,规下工业小微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以上;累计新增科技型小微企业1万家,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5%;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2万亿元,累计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1万亿元;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20万户,累计对小微企业首贷户发放贷款6000亿元。

    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
    实现途径

    A、鼓励做大做强。构建省市县三级小微企业培育库,每年开展小微企业“成长之星”系列评选活动。大力实施“雏鹰行动”,持续深化“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开展创新型、成长型民营小微企业培育行动。

    B、提升创新能力。健全高新技术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梯度培育机制,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高新技术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再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一件事”改革,推进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打造一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

    C、加强质量管理。带动小微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争创“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鼓励各地对首次通过“三合一”(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小微企业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并加强认证结果采信。

    D、推动数字化改造。实施“十百千万”智能化技术改造行动,推进5G、人工智能、物联网在小微企业的应用,支持小微企业建设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组织开展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建立小微企业和信息工程服务商对接机制,推行“上云用数赋智”服务。

    深一度

    当前,“卡脖子”问题已成为普遍多发的共性突出问题,今后很长一段时期解决创新难题、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是小微企业的必由之路。因此,浙江从塑造经营者创新思维、提升研发投入、培育知识产权、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依托培育库推动转型升级、推动数字化改造、推动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等方面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实施举措。

    构建资源要素供给新体系
    实现途径

    A、拓宽融资渠道。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和首贷户培育计划。推广应用“贷款码”,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增量扩面,鼓励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保险业务和设立风险基金池。落实小微企业贷款授权、授信和尽职免责“三张清单”,深入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逐步将政府性担保平均费率降至1%以下。

    B、盘活发展空间。全面推进科创园(科技园)、文创园、软件园、电子商务园、双创园等各类小微企业集聚平台建设和改造提升,深化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进一步引领带动块状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完善小微企业入园、培育、评价、清退等全流程机制,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园区良性发展。

    C、强化人才支撑。实施小微企业劳动者知识更新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全面提升小微企业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大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积极发挥线上培训机构作用,鼓励开发更多适合小微企业职业培训的课程。

    D、助力拓展市场。推动小微企业主动对接龙头企业需求,积极融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更好参与国内大循环。鼓励小微企业参加境内外贸易展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依托境外经贸合作区等优质海外开放平台开展投资和贸易活动。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推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以及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和制造精品首购制度等措施落地见效。

    深一度资金、市场、土地、人才、设备等资源要素是小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先决条件和决定性因素。因此,浙江从优化金融服务、健全政府采购机制、健全集聚发展机制、健全人才培育机制、健全科技开放合作机制、完善信息化服务平台等方面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实施举措。

    建设营商环境新高地
    实现途径

    A、优化准入退出机制。持续深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便利化改革,创新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赋予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迭代升级,继续推进告知承诺事项增量扩面,加快实现准入即准营。完善企业注销制度,深化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

    B、完善信用监管体系。深入实施信用“531X”工程,加快推进信用浙江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评价制度和信用修复机制。全面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差异化监管,加快推进部门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建设。

    C、促进公平有序竞争。推动修订《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完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破除行政性地方保护、行业垄断、限制和排他性竞争,加大对虚假宣传、混淆仿冒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涉企收费行为监管,组织开展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领域联合执法。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行政执法部门全覆盖。

    D、加大综合服务力度。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多方资源合作共享的“小微通”综合服务云平台,鼓励各地建设个性化、特色化子项目,实现与“企业码”融合发展。深入开展小微企业“三对接”服务,“浙里检”平台建设和应用,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验室、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深入推进全省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深一度

    营商环境对小微企业从出生、成长到退出等全生命周期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一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对于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起到根本的推动作用。因此,浙江从构建高效便捷准入环境、构建智慧信用监管环境、构建公平有序竞争环境、释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红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方面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实施举措。

来源:市场导报 责编: 

关键字 : 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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