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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1-10-11
      (原标题:政策)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帮助退役士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意见》明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原则,面向退役军士和退役义务兵,建立包括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教育培训体系。开展适应性培训,帮助退役士兵尽快转变角色融入社会。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1+X证书制度)和学分银行制度,建立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设立培训台账,建立培训资金省级统筹机制,实现培训待遇省域内通兑。依托现有资源统筹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发挥示范作用。全力支持不同学历层次的退役士兵提升学历。建立健全行业教育合作机制,努力实现“入学即入职”。将退役士兵培训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体系。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打造“双创”升级版等国家战略,开展退役士兵创业培训。

来源:每日商报 责编: 

关键字 :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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