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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基层放权赋能放什么,怎么放?

2021-11-24
      (原标题:向基层放权赋能放什么,怎么放? 吴晶晶)
  基层是我国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是公共服务和产品供给的“最后一公里”。提高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向基层放权赋能,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原则,体现了鲜明的政策导向,对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深化基层治理改革等方面提出了任务要求。通过向基层放权赋能,有效激发基层治理的活力、创造力,持续提升基层抓落实、推改革、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在“放什么、怎么放”问题上仍有必要深化认识、落实到位。
  向基层放权赋能,应该下放哪些权力?
  多年来,条块分割、责大权小、考核泛滥、碎片化管理等体制机制问题,始终是困扰基层治理的瓶颈。随着我国对基层属地管理要求的不断加强,乡镇(街道)承接了大量上级交办的繁重任务,在社会治理中责任和担子越来越重。但与此同时,基层治理需要配套的权力、资源和能力有时却未能同步,出现“放下来、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人们常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小马拉大车”等来形容基层治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向基层放权赋能,把行政审批、综合执法、考核考评等权力“应放尽放”,是深化基层治理改革的关键。
  下放行政审批权。层层审批、程序繁琐的传统管理体制机制,让基层干部放不开手脚,缺乏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当前,最重要的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整合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行政审批权限,去掉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和繁琐手续,把那些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行政审批权,整体打包、分批分次下沉到基层,同时大力压减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切实减轻基层干部负担,确保他们腾出手来抓落实。
  下放综合执法权。当前,乡镇(街道)没有相应的执法权,基层执法力量依然薄弱。这不仅让上级到基层开展工作缺乏抓手、不接地气,更让基层干部对各种违规违法现象“看得见、管不着”。由于没有相应的权限来完成任务,又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担心被上级追责问责,基层干部对执法工作没有底气、压力很大。因此要把行政执法权重心下移、执法人员力量下沉,同时要整合乡镇(街道)在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生产、食品安全、城市建设、自然资源等领域的执法资源,组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打好综合治理的“组合拳”。
  下放考核考评权。考核督查过多过频、“一票否决”制度设计不完善等问题,是加重基层负担、影响基层干部抓落实、促发展的一个痼疾。改变这种单纯以考核为抓手的领导方法,避免把任务向基层摊派、层层加码,十分必要。通过探索“县乡两级双向考核评议”等制度办法,形成上下级的良性互动、齐抓共管,更好地发挥上级部门和乡镇(街道)“两个积极性”。
  下放相关配套性权力。基层治理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除了上述三项紧要的权力外,还要结合各地实际,依法赋予基层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应急处置权,以及关乎本区域长远发展和基层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的参与权、建议权等配套性权力,确保基层在获得相应的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项目后,能够“接得住、管得好”。
  向基层放权赋能,应该怎样下放权力?
  基层要想真正“接得住”上级部门下放的权力,就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力量。向基层放权赋能,需从精准赋能、整体赋能、数字赋能等方面入手,推动基层提高自身的治理能力,以此来激活基层治理的一池春水。
  科学放权、精准赋能。明晰责任是推进基层治理担当作为的基本条件。要认真调查摸底,瞄准基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用权需求,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突出基层治理所需,做到应放尽放。一是要科学规范定责。规范“属地管理”制度,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二是要制定权责清单。全面梳理上级部门所掌握、能够下沉到基层的公共服务事项,制定“放权清单”,运用清单管理的办法,对照清单精准放权,持续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三是要加强基层在行政执行力、为民服务力、事务协商力、应急处置力等方面的能力建设,为基层“接得住”权力创造充分的条件。
  系统放权、整体赋能。目前,一个乡镇(街道)干部对接县里数十个部门、市里几十个部门的情况还大量存在,再加之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紧缺,极易造成基层治理的碎片化困局。必须打破职能壁垒,摆脱传统路径依赖,进行系统性放权。一是要改变自上而下的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推行部门单位“联合办公”“集中办公”等制度,促进由“单打独斗”走向“系统联动”。二是以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均等化、整体性、可及性为基准,把上级部门涉及民生福祉、由基层实施效果更好的重要事权下沉到基层,使基层能够自主决定具体服务事项和服务内容。三是优化考核方法,严格控制考核总量和频次,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办法,不滥用痕迹管理,不单纯以数量数字作为评判标尺,为基层干部真抓实干留足空间。四是把上级部门的部分派驻人员下沉到基层办公,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和考核,在基层形成综合治理的系统合力。
  转型放权、数字赋能。基层治理归根到底是要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推动基层治理方式和手段的数字化转型,利用数字技术向基层放权赋能,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有效办法。一是要把数字技术赋能作为加强基层治理技术层面的着力点,统筹推进基层数字治理的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和应用技术开发等工作。二是要整合基层各种数据资源,加快建设和运营国家层面的基层治理数据库,推动数据资源共建共享,特别是要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利用”。三是通过实施基层治理的“互联网+”行动,打破条块分割与部门壁垒,对各类社会资源重新“织网”,整合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机制,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放权不是“一放不管”,赋能更要“精准发力”。只有继续深化基层治理改革,不断优化放权赋能的内容、质量和工作方法,让基层的权力与能力相互匹配、赋能与强基同向发力,基层治理才能更加科学有效。

来源:学习时报 责编: 

关键字 : 基层放权赋能,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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