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022-11-23
(原标题:如何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刘明熹、万劲波)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为新时代做好人才工作指明了方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目标任务,到“十四五”时期末,高技能人才制度政策更加健全、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岗位使用更加合理、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更加有力,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收入稳定增加,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力争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截至2021年底,全国技能人才总量超过2亿人,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超过26%,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0%。
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高技能人才队伍是制造强国的重要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技能人才的数量大幅增长、素质不断提高,为制造强国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神舟飞天、蛟龙入海、嫦娥奔月、墨子传信、北斗组网,一项项巨大成就背后,活跃着一批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身影。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指出,“我们建设现代化,就要抓制造业,搞实体经济。一定要转变观念,大力培养产业工人”。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离不开高技能人才队伍作为战略支撑。
高技能人才队伍是教育强国的重要标志。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培养高技能人才最基础、最重要的路径,是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加大力度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性,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逐步成长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大量高素质技能人才。十年来,在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一线新增从业人员中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教育两次调整专业目录,淘汰落后专业108种,升级和补充专业1007种,更新幅度超过70%;全国职业学校共开设1300余个专业和12余万个专业点,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
高技能人才队伍是人才强国的关键支柱。高技能人才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中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努力建设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师队伍”,明确将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作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我国高技能人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已成为制造业水平向高端迈进的关键制约。我们要抓紧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完善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职业教育体系和工程师培养体系,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
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举措
一是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体系。明确政府、职业学校、企业和社会等各方角色定位,推动各方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形成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支持鼓励高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管理班组、带徒传技。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等制度。坚持各方面人才一起抓,完善高技能人才服务体系。支持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用人单位在聘的高技能人才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二是建立完善多元化高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有效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健全职业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立以国家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引导鼓励高技能人才参与企业管理,加强休假疗养、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等方面保障,提高全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认可与认同。
三是强化高技能人才工作组织领导与政策保障。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和考核范围。营造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各级政府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按规定支持高技能人才工作。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发展职业教育,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加强技能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等基础工作,开发高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进与各国在技能领域的交流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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