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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 助企“诚”风破浪

2024-03-09
       (原标题:信用修复 助企“诚”风破浪 首席记者:蒋超 通讯员:盛振刚)
       近日,因“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而被行政处罚的杭州萧山某机械公司,在萧山区应急管理局的帮助下,顺利完成了信用修复。“信用修复后,公司招投标、银行贷款都可以进行了。”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次经历告诉我们,今后一定要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安全经营。”
       按下信用“修复键”,助力企业重焕生机。这样的“失而复得”在萧山不是个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区应急管理局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助企服务“二十条”为抓手,注重服务覆盖面,通过落实“执法+培训+服务”模式,积极指导服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帮助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失信企业修复信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的卡点、痛点、难点。
       本着“先纠正,再修复”的原则,执法人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并主动告知处罚信息公示的网站、修复途径等内容,便于处罚人了解信息,把握进度。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及法律条款学习,指导企业按照流程快速修复,弥补失信损失。
       目前,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范围及最短公示期设置已经有了新的调整,其中,企业一般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公示期满3个月就可以进行信用修复了。
       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浙江政务网或浙里办的“企业信用服务”模块申请信用修复。企业根据失信信息公示实际情况,可选择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系统或信用中国进行信用修复。
       但是,“信用中国”网站对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动设置最短公示期为1年。具体包括应急管理部门(含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在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针对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如给予10万元(含)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0万元(含)以上;没收非法财物价值10万元(含)以上;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情形。
       为了减少企业跑腿次数,该局全方位指导失信企业备齐相关材料,并由专人认真审核企业提供的材料,依托电话、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加强沟通指导。截至目前,已为56家企业办理了信用修复,帮助企业重塑信誉。
       此外,该局通过对不同信用风险程度的企业实现差异化监管,进一步提高问题检出率、监管精准度。设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时,将风险等级高、失信黑名单、重点监管对象、信用评分低等检查对象提高抽取比例和频次,对于信用评分高、风险等级低的检查对象调低抽取比例和频次。去年以来,应用信用规则率达90%以上,切实提升了监管效能。

来源:萧山日报 责编: 

关键字 : 信用修复,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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