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9个商圈可设置户外商业广告 记者:吴瑕)
11月2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0-2025年)》(下称《专项规划》)和《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下称《设置规范》)。今后,广州的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布局设置将有新的规划和规范。《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广州市11区,规划期限为2020-2025年。该规划的几大亮点包括规划布局更精准,集中全市29个商圈,对应广州市控规一张图,结合影响商业广告布局的人流、车流等大数据匹配商业活力、街景地图比对、现场核准等修正计算结果,细分优化区、严控区、禁设区,从“路段控制”到“地块控制”,布局更精准、集约。
在设置要求方面,该规划对于优化区和严控区的户外广告,对面积、高度等都分别有具体要求。在优化区,规划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大型落地式户外广告。在禁设区,则是原则上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符合允许设置条件的,应按照严控区的控制要求执行。对于公益广告,主城区禁止设置大型落地式户外广告,外围城区结合自身需求允许适当设置大型落地式户外广告。
根据《设置规范》,广州将禁止在商住楼等混合功能建筑的住宅部分设置户外广告;禁止在骑楼檐下垂直于墙面的位置和传统骑楼首层立柱面或立柱之间连接处设置户外广告。对于其他公共设施,禁止利用交通安全设施、城市桥梁(含人行天桥)设置户外广告。禁止在公交候车亭(含公共电话亭)的顶部和公交车站站名标识牌上(交通出行、安全宣传等公益宣传广告除外)设置户外广告。围墙(围挡)设置户外广告仅限于公益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规范对于户外电子显示屏也有着相应的要求,禁止在禁设区和严控区内设置(公共信息电子显示屏和在商业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建筑上设置的除外)户外电子显示屏;禁止每日22:30至次日7:30开启;禁止影响航空安全设置。对于临时户外广告,商家在开业、周年庆以及国家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商品促销等小型活动设置的临时户外广告,时限不得超过5天。同一地点设置时长,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
29个可设置商业广告的区域(包括优化区和严控区)
环市东商业功能区
农林下路-中山三路商业功能区
北京路商业功能区
广州火车站商业功能区
江南西商业功能区
琶洲商业功能区
白鹅潭商业功能区
十三行-上下九商业功能区
天河路商业功能区-珠江新城商业功能区
金融城商业功能区
临港商业功能区
白云新城商业功能区
广州大道北商业功能区
中新广州知识城商业功能区
大沙地商业功能区
萝岗新城商业功能区
新华商业功能区
融创文旅城商业功能区
迎宾大道商业功能区
狮岭商业功能区
广州南站商业功能区
万博-长隆-汉溪商业功能区
市桥商业功能区
南沙商业功能区
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
街口商业功能区
太平镇和温泉镇商业功能区
新塘商业功能区
荔城商业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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