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十条就业创业政策汇总)
一 “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毕业两年内的本科毕业生、4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可“先落户、后就业”。35周岁以下专科、45周岁以下本科和50周岁以下硕士毕业生,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落户杭州市区。
咨询电话:公安富阳分局0571-63155657
二 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对到富阳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应届大学毕业生满3年后,再给予相同额度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人才中心0571-61732820
三 应届毕业生租房补贴
对在富阳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租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3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
咨询电话:区住建局0571-63102877
四 青荷礼包
为符合条件的来富就业创业大学生发放量身定制电子礼券服务礼包(简称“青荷礼包”)。每人每次总额300元,包括公交、地铁定向券258元(含水上巴士)、公园年卡20元、文化旅游年卡22元,每人最多可申领3次,每次间隔一年。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人才中心0571-61732820
五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杭州市生源毕业年度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在杭州市登记失业的,可申请1000元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就业中心0571-63131585、63328767
六 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学年内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在杭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3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就业中心0571-63131585、63328767
七 就业见习政策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富阳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可享受见习生活补助,补助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就业中心0571-63131585、63328767
八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被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社保缴费基数的100%为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超过部分不足12个月的不予补贴。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就业中心0571-63131585、63328767
九 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不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杭州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领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补贴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三费之和计算。补贴期限自补贴对象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就业中心0571-63131585、63328767
十 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现代农业等领域就业创业补贴
就业补贴: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下称“三类企业”)就业,企业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2个月的,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三类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且带动2人以上就业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均满12个月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领创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就业中心0571-63131585、63328767
十一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杭州市从事灵活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杭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领社保补贴。自2023年2月1日起,补贴标准按补贴对象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的50%计算。单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予以补贴。补贴期跨越新老政策的,补贴标准分段计算。2023年1月31日前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原标准(每人每月300元)计算。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就业中心0571-63131585、63328767
十二 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
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杭高校在校生,在杭州范围内新创办企业,经评审通过后可给予5万—20万元资助;优秀项目可采取综合评审的办法,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人才中心0571-61706602
十三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在富阳经营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未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无不良信用记录,登记注册时间距首次申请时间在5年以内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的LPR+50BP。按时还本付息后,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可按规定享受全额贴息,对其他人群按规定给予部分贴息。贴息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且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就业中心0571-63131585、63328767
十四 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在杭州市(其中农民工在杭州市行政村)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创办时间在2023年2月1日以后,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自创办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3000元创业补贴。“初次创办”是指第一次领取营业证照(转让过户除外)。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就业中心0571-63131585、63328767
十五 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等,补贴对象在杭州市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在杭州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5000元社保补贴。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就业中心0571-63131585、63328767
十六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可申请每年2000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每多带动1人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就业中心0571-63131585、63328767
十七 大学生创业经营场所房租补贴
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杭高校在校生,在富阳新创办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3年内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人才中心0571-61706602
十八 创业陪跑空间场地租金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等,担任所创办经营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入驻创业陪跑空间满6个月,并在杭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包括已由其他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3年不超过50平方米的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3元/平方米·天。首次申请补贴应在登记注册5年以内。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就业中心0571-63131585、63328767
十九 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在杭落地项目资助
面向在校及毕业5年内或35周岁以下大学生举办“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入围大赛400强项目并在杭州落地转化的,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5万—100万元资助。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人才中心0571-61706602
二十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在杭落地项目资助
对于在“创青春”“互联网+”“挑战杯”“中国创翼”“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全国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银、铜奖(或相当于前三等奖项)的项目,且符合“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落地项目资助条件的,可免于评审,分别直接申请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项目资助。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人才中心0571-6170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