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首页 > 创业政策 > 浏览文章

未来杭州的“百年老店”将更多更稳

2022-11-02
       (原标题:未来杭州的“百年老店”将更多更稳 记者:朱晶晶 通讯员:张佳丽)
       11月1日,国务院《促进个体户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5号)正式施行。一大早,杭州市钱塘区义蓬一家配件经营部就完成了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业务。“这一新条例给个体工商户的继续经营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新经营者杨先生表示。
       据悉,该配件经营部是一家普通的个体工商户,组成形式为个人经营,法人为杨先生。
       按照原来的登记要求,个体工商户无法直接办理经营者变更,只能先办理注销登记,再由新的经营者提交一整套新的登记材料重新申请设立登记,公章、税务、银行开户等都需重新办理,手续繁琐,颇为不便。昨天起,根据《促进个体户工商户发展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因此,杨先生在提供了相关材料后,非常顺利地办理了经营者变更手续。
       事实上,按照《民法典》规定,个体工商户是自然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形式,“经营者”是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以其全部财产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誉等也与经营者密切相关。由于个体工商户这一特殊性质,长期以来对变更经营者有着比较严格的限制。
       在制定《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过程中,很多个体工商户反映,自己经营多年的店铺,具有独特的字号和良好的商誉,取得了相关行政许可,因为原经营者不能继续经营,希望转让给他人。但是一旦注销,这些无形资产就将灭失,重新办理各种手续会增加大量成本,不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和打造“百年老店”。
       为解决这一问题,《条例》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成立”改为“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来源:杭州日报 责编: 

关键字 : 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纠错】,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发布
热门文章

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